“保险承诺”已过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2:44 新闻晚报 | |
电视机损坏向谁索赔 “在保修期内,金星彩电被雷击了,手里有售后服务金卡,却不知该找谁!”近日,沈先生向本报热线投诉。 8月初某天傍晚,下着雷阵雨,沈先生发现家中25英寸金星电视机坏了。经上海广电销 “彩电还在保修期内,我先后向平安保险公司、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和莲溪商业有限公司索赔,回答不是保险期已过,就是不知道具体细节。我该向谁索赔?”沈先生一见笔者就抱怨。 “这张金卡不是我们与广电公司合作搞的,而是与上海北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搞的,双方最后一次保险协议期限为1999年1月29日到2002年1月29日,承保产品仅限于北仑公司销售的金星彩电。”平安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沈先生家的彩电损坏在保险协议期限后,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广电技术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金卡的事,我们不清楚,更没有介入。北仑公司早已不从我们这里进货。” 商家莲溪商业有限公司家电部门有关负责人说:“我们销售的金星彩电是向上家进的,当时一台彩电配一张金卡,上家说金卡是从北仑公司来的。我们只管卖出一台彩电送一张金卡,且至今也没接到终止送金卡活动的通知。” “我是在莲溪公司买这台彩电的,”沈先生问,“难道找不到北仑公司,就不解决问题了吗?” 实习生陆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