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赔偿断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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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2:44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母亲被宠物犬咬伤,5个月大的婴儿被迫断奶。日前,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狗主人蔡某及牵狗的张某共同赔偿奶粉费人民币8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元。 3月20日上午,李女士在某大厦准备乘电梯,冷不防被张某牵着的“雪纳瑞”宠物犬咬伤小腿。张某和狗主人蔡某当即支付了李女士当天的治疗费用。但因李女士的孩子刚满5个月,医生告诫她,必须停止母乳喂养。李女士于是找到张某和蔡某要求赔偿。(刘昕陈澄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