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市公安局原局长毛景祥涉嫌三宗罪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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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3:4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0日电据北国网-《辽沈晚报》报道,辽宁阜新市公安局原局长毛景祥,于昨日在鞍山中法受审。毛景祥于当日庭审翻供,对公诉机关历经5年时间,调查取证上百人,从而认定其涉嫌的大部分罪行,予以否认。 公诉机关指控三项罪名 与开庭前外界普遍预期相同,公诉机关昨日以毛景祥于1993年至1997年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3项罪名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总计近120万。 公诉机关指控:1993年9月,阜新市编委办公室机关编制科赵某求毛景祥将其妻侯某调入阜新市公安机关工作。同年12月,侯某调入阜新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工作。之后不久,为表示感谢,赵某送给毛景祥人民币1万元及金戒指一枚,共计人民币价值1.134万元。 除此之外,公诉机关列举出的毛景祥涉嫌受贿行为共分三类:借调入人员之机收受贿赂5笔,共计价值人民币6.134万元;借提拔使用干部之机,索取和收受贿赂12笔,共计35.52万元;收受和索取下级公安机关其他单位贿赂6笔,共计33.7万元。 公诉机关以涉嫌贪污罪指控:1994年八九月份,毛景祥以“装修住宅”为由,给阜新市公安局清河公安分局局长徐某打电话索要人民币7万元。毛景祥指派刑警支队支队长陈某到清河分局取来了7万元公款的转账支票,兑换成现金后交给毛景祥。 公诉机关还以涉嫌挪用公款事实指控:1996年10月,毛景祥挪用阜新市公安局直属保安支队下设保安公司管理费人民币10万元,给亲属毛某从事摩托车经营活动。1997年2月,毛景祥将此款还给保安支队。 公诉机关认为,毛景祥受贿犯罪23笔,共计价值人民币75.354万元;贪污犯罪5笔,共计24万元;挪用公款犯罪2笔,共计人民币20万元。为支持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出示了毛景祥供述、证人证言、书证、情况说明等其他材料。 毛景祥自述出逃原因 这位前公安局长昨日在法院说,他于1998年出逃的原因是,感觉接受调查时,在调查文件上签字有些“掉价儿”,不太习惯。 据了解,1998年5月,辽宁省纪委调查组与刚刚退体的毛景祥在大连东方宾馆面谈5小时。当日调查进展较为顺利,当调查人员准备进一步深入调查时,天色已晚,加之考虑到毛景祥已经61岁,便准许其回到住处,准备第二天继续谈话。 毛景祥临行时表示,对于调查组的调查,随叫随到。但到次日下午,毛家亲属告诉调查组,毛景祥突然患病晕倒,去医院治疗。从此,毛景祥神秘失踪。 辽宁警方随后缉拿毛景祥,悬赏金额30万元人民币。如此高额的赏金在警方通缉令中极为少见。 毛景祥失踪后揭开的“毛家警察”黑幕随即震惊全国。据查,1996年9月到1997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局长的毛景祥在阜新公安局严重超编的情况下,竟违纪陆续从外单位调入到公安系统128人,并违纪提干十几人。其中有超过任警年龄的,有以工代干或聘干的,也有学历过低不符合标准的,更包括了毛的长子、女儿、孙女、侄子、外甥女等亲属十几人。正是这样一批不合格警察组成了“毛家警察”。 毛景祥仅承认少数指控 66岁的毛景祥昨日为其辩护时滔滔不绝,法官不得不反复提醒他回到正题。他对公诉机关所指控大部分事实予以否认,仅承认了其中少数几项指控。 他重复了2002年11月他携妻子、外甥女返回阜新市投案自首的理由:携带的16万元现钱全部花光,其妻身患晚期绝症。他还披露了以前从未见诸报道的最新理由:“我寻思没这么大的事。” 他说,出逃先至南方旅游,其后在黑龙江长期逗留。他每日翻阅报纸、收看电视,有关“毛家警察”的报道让他感觉“事情大了”。 其代理律师接受采访时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毛景祥涉嫌的部分事实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核实。(杨力记者张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