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把学生打出腮腺炎 法院判他赔偿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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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3:4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学生顽劣,老师竟然用羽毛球拍打了他。这一打,将学生打出了腮腺炎,而老师也被告上了法庭。 陈同学就读于同安某中学,比较调皮。去年6月26日,他在就读的校园内,践踏草坪而过,被戴老师和他的班主任看到。当时这两位老师正在打羽毛球,叫住他批评了他,并令他罚站。期间他满不在乎,还用言语顶撞了老师。戴老师一气之下,用羽毛球拍打了他的脚, 陈同学将老师和学校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并登报赔礼道歉。一审法院审理中认为,陈同学作为在校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他践踏草坪的行为是错的,理应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而戴老师为人师长,对他予以批评教育是对的,但采取体罚措施让他受伤,这种教育方式不当。而学校作为戴老师的主管部门,对这起事故的发生也应付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法院判决戴老师赔偿各项损失500元,学校对这些赔偿负有连带清偿责任。陈同学不依不饶,继续上诉,要求“严惩”老师。他说,被打的后果极端严重,夜里经常喊叫,睡不踏实,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更可怕的是,家人不知看了哪里的消息,称腮腺炎有可能导致男性不育症,令他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戴老师很是气愤,声称曾经到陈家赔礼道歉。而该学生成绩一向很差,多次嘲讽、侮辱老师。所谓“成绩一落千丈”纯属胡说,他举证学生成绩:初一上学期语文9分,数学22分、英语16分。而初二下学期,还有所进步,虽然还是不及格,但每门成绩都提高了一点。他还说,腮腺炎并不一定是被打所致。也要求法院驳回陈同学的上诉。 市中院审理认为,陈同学践踏草地,过错在先。老师采取的方式不当,但造成的伤害后果属轻微。且老师已多次道歉。陈同学要求的精神赔偿等缺乏依据。中院基本维持了原判。 (林小红 小林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