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巨款机场被扣 “京西科技”老总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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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03:45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利用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进行营利活动,致使国有财产遭受巨额损失。昨天上午,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王欣有期徒刑10年。 北京市京西科技实业总公司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王欣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2年9月,王欣以京西公司的名义,与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房北京公司签订协议,共同组建北京 1992年11月,被告人王欣以中房北京公司第五项目部筹集开展业务所需资金为名,与中房北京公司签署协议,取得中房北京公司授权代表的身份,并以此身份对外进行筹集债券资金的活动。 1993年3月到10月间,被告人王欣利用经营、管理债券资金的职务便利,将在中房北京公司账户上的债券资金人民币2150万元全部转至京西公司。除其中50万元用于支付发行债券的手续费外,其余2100万元全部被用于京西公司及其下属的几家公司的经营,至今尚未归还。 此后,王欣神秘失踪,杳无音信。中房公司多方查找未果,遂报案。公安机关对王欣实施了边控。2002年8月7日,在王欣企图乘飞机前往加拿大时,被北京首都机场边检部门扣留。当时,王欣随身携带了人民币1650元及2万元加拿大币。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