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获赔一半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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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03:45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日前,市一中院审结了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判令北京某旅行社赔偿参加该社组织的游九寨沟等四景点摄影团的王青等7人违约损失,数额为旅费的一半,即1490元。 去年10月10日,王青等游客刚到成都火车站,就被地接的旅行社晾了两个小时。16日那天合同中是安排去黑虎寨游玩,但是当天旅行社以黑虎寨比较偏僻,交通不便为由,将黑虎寨景点改为二道海。17日旅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延误行程2小时,22日未征得王青等人的同意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按合同规定,王青等人如约交纳了旅游费。但是,旅行社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未按时接团,擅自变更、取消约定景点,发生交通事故延误时间,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食宿。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