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酿命案 李应飞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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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52 云南日报 | |
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富源鞭炮爆炸案作出一审判决,年仅20岁的被告人李应飞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等6万元。 去年2月12日,富源县富村镇的不少乡民沉浸在春节的喜庆中,位于烂泥箐村村边的高家水塘热闹非常。当日中午1时许,烂泥箐村民赵三等人在邻村的华花等女青年旁边放鞭炮 审理中,被告人请求从宽处理。曲靖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应飞故意持刀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应飞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被告人李应飞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以及赔偿能力有限的实际,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减轻其民事赔偿责任。(文中除被告人外均系化名) 区倚 丁强(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