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特大盗伐案今日公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52 云南日报 | |
5年盗伐活林立蓄积达1360多立方米 国家林业局将跟踪督办 今日上午8时30分,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林木盗伐大案。林木盗伐大案的主犯陈继高将被公开进行审理。这是一起近年来发生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的特大林木盗伐案,盗伐者长达5年盗伐活林立蓄积达1360多立方米。 这起盗伐林木案件始于1998年,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军屯乡中屯村委会烂泥箐,盗伐林木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继高先后通过向凹波箩村、秧田冲村村民小组长购买林木的方式,在没有任何砍伐证的情况下开始雇人盗伐林,先后共盗伐上百年的云南松数千株,共计盗伐活林立蓄积达1360多立方米。此外还盗伐当地的栗树等进行烧炭,在盗伐期间,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不仅如此,陈继高还对当地举报的农民非子献进行打击报复。 这起盗伐案件后经举报人非子献多部门举报后,引起了省、楚雄州等多部门及领导的高度重视,7月14日,楚雄州森林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此事件展开调查。经森林民警初查,仅陈继高在凹波箩村后山土栽子盗伐的林木,活林立蓄积就达761.4644立方米,被盗伐的面积为145.2亩,伐木树桩有1659个。除此而外,陈继高盗伐的位于西洒里(地名)的那一片活林立蓄积约有600立方米。因此,陈继高共计盗伐活林立蓄积达1360多立方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100立方米到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至10000株为起点。因此,陈继高盗伐林木已是属“数量特别巨大”。陈继高所砍伐的林木为盗伐,所盗林木之多,为楚雄州森林公安局成立(1980年成立)以来之最。7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陈继高被楚雄州森林公安局刑拘。7月31日,涉嫌参与盗伐林木的非正国、非正洪、非子钦、非正锦被取保候审。9月2日,陈继高因盗伐林业被楚雄州检察院批准逮捕。 随后,楚雄州针对此案成立了专案组下驻牟定县进行现场办案,牟定县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此案,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目前,经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陈继高犯了盗伐国家林木罪,并移交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该案发生后,引起了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国家林业局驻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的杨百瑾表示,这是一起性质较为恶劣的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的大案,国家林业局将对此案进行跟踪督办。左学佳(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