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必须建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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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7:0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军华)小区物业的服务将有达标新标准。昨天,新修订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首次对外公布。与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相比,增加的主要内容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建立起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具体处理措施。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此外,《标准》中还详细列出了电梯运营、停车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等十项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居民可以很方便地对照《标准》来衡量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该标准将于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必须建立应急预案 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建立起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具体处理措施,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 水电报修半小时赶到 在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方面,新标准要求物业要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 在水电报修方面,要求物业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停车24小时看管 对于越来越受居民关注的小区停车管理问题,新标准规定,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 电梯主梯得开18小时 新标准还要求,电梯主梯6时至24时不间断运行,零时至6时呼叫运行,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时至8时、17时至19时与主梯同时运行。 公寓别墅物业可自行确定服务标准 标准共分为两类:一类适用于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另一类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的物业管理。公寓、别墅等住宅及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超出本服务标准的,可以自行确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由物业管理委托双方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