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领导旗号 诈骗35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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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1:5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虎方有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忠县农民张龙恩集资诈骗案,3日尘埃落定。打着领导旗号行骗达353万元之巨的张被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年51岁、仅有小学文化的忠县石黄镇石峡村农民张龙恩,谎称自己与忠县副县长杨志刚及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关系铁,并私刻了杨志刚的私章和“垫江县客运有限公司”公章,编造杨志刚承包垫江客运站工程合同协议和“收据”各一份,还编造了“李明丽”(假名)向其借款896万元的《借款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