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 奖励投资写进《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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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2:37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11日讯 (记者张刚) 为了鼓励投资兴办企业,朔州市今天出台了投资兴办企业的财政奖励办法,对企业法人进行重奖。 该办法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到30亿元的法人企业,从投产达效之日起,根据向市本级提供新增财力的额度,给予15%至25%的奖励。对燃煤发电、矸石发电、煤炭深加工项目,财政奖励比例为15%;对有色金属、轻工纺织、建材化工、农副产品及其他项目,财 财政奖励截止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财政奖励金全部用于奖励企业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同时,申领奖励金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健全财务制度,不做假账。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