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擅改行程 七游客胜诉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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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2:41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62岁的王青大妈随旅行团去九寨沟,旅行社却延迟接车、擅自改变行程与景点,让本来美妙的旅行大为扫兴。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北京某旅行社赔偿王青等7人违约损失,数额为旅费的一半,即每人1490元。 据介绍,2002年8月,早有出游打算的王青在某媒体上看到北京某旅行社的广告,称能安排黑虎寨之游,全国仅此一家,且名为摄影团。在2002年10月10日至22日,王青等7位老 可刚到成都火车站,接团的车迟到了两个小时。16日的合同是安排黑虎寨游,但旅行社将黑虎寨景点改为二道海。17日旅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延误行程2小时,22日旅行社擅自取消参观卧龙大小熊猫馆。 旅途中,王青总觉得吃不饱。摄影团更没有提供摄影导游服务,导游连基本的摄影知识都不懂,还将原定一天的摄影时间压缩为半天。 2002年11月,王青等人将旅行社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7名团员每人导游费、交通费625.2元。王青等人上诉至市一中法院。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