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都”里竟然开酒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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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5:39 北京晨报 | |
食客汽车频频出入 公园表示是为创收 晨报讯(记者雷加)酒楼开设在公园里,顾客的汽车和游人一起从公园大门出入——对此,公园管理处和绿化局也有苦衷:酒楼一直在这里,是历史遗留问题,这块地方不租给酒楼,公园收入就会成问题。 这个生意兴隆的酒楼位于元大都遗址公园的朝阳区段。昨天中午,记者看到,从公园大门出入的汽车比游人还多。酒楼外围有铁栅栏把酒楼的停车场与公园隔开,并立有标牌, 几位游人向记者证实,这个酒楼早就在这儿了。对于公园内营业的酒楼和公园大门允许食客汽车出入,游人多认为不应该也不安全。 面对记者的提问,公园管理处的陈主任回答说,该酒楼与公园是租赁关系,酒楼租下了公园的一处建筑及空地进行经营。至于公园大门允许汽车出入,是因为“那个大门本来就是酒楼的。为了方便游人,经公园要求,酒楼允许游人也从这个大门出入”。记者还就此问题询问了朝阳区绿化局,公园科的一位负责人请记者体谅公园的难处:“因为元大都遗址公园的朝阳区段每年得支出1200万元。而且,市园林局也允许各公园内有3%到5%的服务设施性建筑。” 据了解,《北京市公园条例》第22条规定:“禁止在公园内新建旅馆、饭店、办公楼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对已建的,应当逐步拆除。”第43条则规定:“除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手摇、手推轮椅车和儿童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