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实施轮奸 主犯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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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6:21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刘振雄通讯员唐德立程隆)昨日,襄铁法院审结一起轮奸案,主犯丁海波被判刑12年。 审理查明,7月5日,丁海波和7个朋友在随州一宾馆门前吃晚饭时,见4名女子从宾馆走出,遂强邀她们陪酒,遭拒绝后,8人强行将4名女子带入宾馆,一女子寻机离开,另3名女子却遭8人轮奸。当日凌晨4时,随州铁路民警接到报案,将丁海波抓获。 襄铁法院认为,刚刑满释放的丁海波伙同他人实施轮奸,应从重处罚,故判刑12年。 另悉,另7名犯罪嫌疑人已有两人被判刑,5人尚在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