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八轮”难逃五宗罪》追踪·“后八轮”司机自揭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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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7:11 江南都市报 | |
连日来,本报对南昌“后八轮”超载、损路、逃避规费等现象作了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反响,热心市民积极来电发表看法和整治建议。一些“后八轮”司机也纷纷致电记者,讲述“后八轮”的逃费之道和“后八轮”的司机组成等,特别是一些有牌有证的“后八轮”司机对本报的报道更是拍手称快。记者根据这些来电作了一番整理,读者从中对“后八轮”问题可以了解得更清楚些。 外地“后八轮”多被“车头”控制 据了解,南昌市的“后八轮”有外地和本地两类。外地车子来昌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走高速公路,因为高速公路上一般不查(特别是空车),也就能很顺利到昌,此类车一般是由外地“车头”组织来昌的,他们在当地都有相关人员为他们提供相关的“保护”;二是随工程队一起来南昌,也可以很好地逃避稽查。 很难准确地统计出在昌的外地“后八轮”数量,但据“后八轮”司机反映,几乎南昌市稍稍大一点的工地都有外地“后八轮”,少则10多辆,多的达到50多辆。这些车子在管理上都有两个“车头”,一个是这些外地司机一边的人,司机们正是通过他招来的;另一个便是当地南昌的“车头”,这些人可能并不一定是工地老板,但他们一定是能上下活动的人,往往外地“后八轮”在路上被相关部门查到了后,都是这些人找人活动的,才使外地“后八轮”免于被扣的命运。当然,他们不是免费干活,活动的一切开销都由外地司机出。 此外,无论是外地的“车头”,还是本地的“车头”,他们都要从外地司机身上抽成,具体抽多少,则与工程大小、车距、车载量等有关。一个普遍说法是,3公里以内、20吨左右的“后八轮”每车“车头”抽成10~20元左右,如果运距再远一点的则抽成又不同。外地司机对此做法一般也认同,因为总的说起来,他们还是有赚的。本地“后八轮”司机除了个别村庄上的“集体司机”(往往受当地黑势力的保护),则一般不存在这种情况。 外地“后八轮”比本地的吃香 一些当地“后八轮”司机在来电中还反复提到一点:就是外地“后八轮”车比本地的“后八轮”更受工地老板们的喜爱。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细究起来,这里面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利益的驱使。 据本地“后八轮”司机介绍,外地“后八轮”之所以吃香,本地司机在一起聊天时,总结出了以下几点原因:其一、外地“后八轮”一般都比本地的“后八轮”车厢高,达到了1.4米,而本地车车厢则只有1米,这样可以多装点;其二、外地司机每车的价格都要比当地车每车低10元;其三、外地司机比当地司机听话、服管。对此,当地司机除了愤怒之外,只有无可奈何。一些正规“后八轮”的司机还表示,外地“后八轮”的“入侵”,不但逃避规费(外地车在外地交费)、频发事故,而且还严重干扰了南昌“后八轮”货运市场的秩序,应该让它们离开南昌。一位自称车子有牌有证的郭姓“后八轮”司机告诉记者,他因不愿低价跑车、不满工地老板对外地“后八轮”的过分依赖,已经歇工了8天。 部分司机技术不过关 “后八轮”司机还向记者们反映,称无论是外地“后八轮”,还是本地“后八轮”,都存在私自聘请司机开“后八轮”的现象,以达到人歇车不歇,多多赚钱,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个后果,一些素质低、技术差的司机在开“后八轮”。 实际上,南昌“后八轮”自前年底由于南昌建设步伐的加快,其数量便得到了快速增长。在去年以前,一辆“后八轮”一天一夜可以赚3000多元,三昼夜下来,便可以赚1万元,因此在暴利之下,南昌人有钱的没钱的、会开车和不会开车的都纷纷以各种方式购买“后八轮”,以期从“后八轮”运输市场中分得一杯羹。从那时起,“后八轮”车主便开始私自聘请司机帮他们开“后八轮”。不会开车的则干脆请两个司机日夜轮流开,会开的则请一个司机或白天或晚上与自个儿换着开。到现在,“后八轮”运输市场也几近饱和,因此无论赚钱的速度、还是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据“后八轮”司机来电介绍,现在,一辆“后八轮”(指正规的)从江纺到京东,其价格约为100元一车,一天一夜下来,毛收入可以达到1200元钱,扣除油钱、修理费及请司机的费用,大概可以赚到500元钱(随后记者就此数据向稽征等行业管理部门求证,他们认为这是最保守的数字)。 即使在利润比往年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仍出钱购买“后八轮”,雇请司机来开。且司机们告诉记者,由于请司机的费用相当高(一个月至少1700元),一些车主往往为了省钱,请一些技术不过关、素质较低的人来开,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后八轮”事故的发生率。 谁来整治“后八轮”? 本报独家刊登了“后八轮”的有关报道后,一些有牌有证、交了相关规费的“后八轮”车主都拍手称快。他们认为,对黑“后八轮”应该采取严厉政策,因为他们赚的是不正当的利益,侵害了国家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且这也是对他们正规“后八轮”车主利益的一种有效保护。 个别车主在来电中也提到,“后八轮”的情况没有这么严重,应着重肯定它们为城市建设所作的贡献。对此,本报已在第一篇报道中发表鲜明的观点:城市建设欢迎合理合法的参与者,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所谓的贡献者(他们实际是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都应排除在城市建设之外,他们破坏的不仅仅是秩序,而且还有一个开放、公平、公正的发展投资环境,从长远利益看,这种做法得不偿失。 此外,一些交通主管部门对本报的报道也持支持和关注态度。他们认为,无论是哪一个行业,都不能不遵纪守法,否就会脱离行业监管,各自为政,给他人和国家带来不利影响。很多市民也纷纷来电,希望报道能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还市民一个安全、宁静、污染少的生活环境。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