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新三包”知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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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7:2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程志勇) 自9月26日起实施的《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下简称《规定》),至今已实行月余。但记者今天采访得知,大多市民对其规定并不知晓。据市质监、消协人员介绍,该《规定》有以下几个“亮点”。 明确了皮革制品的适用范围。皮革制品是指皮鞋(用各种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及其他合成材料加工生产的鞋类)、皮件(用各种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及其他合成材 产品须具有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统一印制和统一发放的标牌和真皮标志使用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名牌产品,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包期不再都是3个月。100元以下的产品,三包期为60天;100~300元(含300元)的鞋,三包期为90天;300~500元的鞋,三包期为120天;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鞋,三包期为180天。 折旧费收取有了标准。100元以下的,折旧费收取标准为商品价格的0.5%;100至~300元(含100元)的,折旧费收取标准为0.35%;500元以上(含500元)的,折旧费标准为0.25%。折旧费计算时间为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但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