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 初婚者减少了 公证 大多是再婚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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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7:51 今晚报 | |
本报滨海讯(见习记者张檬)昨天,记者从塘沽区公证处了解到,我国《婚姻法》修订两年来,婚姻财产公证发生明显变化: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初婚者减少了,大多是再婚和复婚夫妻。 据塘沽区公证处周主任介绍,1990年,塘沽区公证处首次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做公证的是一对大学毕业生。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由于对婚前财产和夫妻共 另外,要用契约化的形式为未来的婚姻上份“保险”,在许多人看来多少缺乏一点“人情味”。年轻人初婚,大多不愿被“冷冰冰”的婚前财产公证破坏了新婚的浪漫;再婚和复婚者经历了婚姻生活的磨砺,大多采取一种较为现实的态度。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 狭义婚前财产公证的形成时间,又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达成协议,办理公证。显然,这种婚前财产公证中的“婚前”特指婚前的财产,只是将公证的时间分为婚前和婚后; 广义婚前财产公证中的“婚前”是一个时间概念,即包括婚前对婚前财产进行的公证,还包括婚前对婚后双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等问题所做约定的公证。我们现在大多讨论的是广义上的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进行婚后财产公证有何法律依据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当下很多年轻人对婚姻中的“AA制”表示了浓厚的兴趣也大都是缘于此。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却大都因难以向自己的“另一半”提出这样的要求而使公证计划付诸东流。《婚姻法》修改前后单方财产认定有变化 婚姻法修改前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就为夫妻单方的财产。 可见如今对于婚前一方特别是房屋等不动产,可以明确划入一方的财产所有而无须必经公证,但对于一些其他的动产在夫妻的婚前婚后如何区分便成了不大不小的问题。 为此,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仍有其必要性。从法律角度讲,这种公证体现了现代人对自己今后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也是解决离婚时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