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团擅设分支机构 民政部首次处罚违法社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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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9:22 新华网 | |
日前,民政部对3个因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在分支机构下又私设分支机构的三个全国性社团,分别给予限期停止活动一到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我国自1950年开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以来,民政部作为国务院承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首次对全国性社会团体作出行政处罚。 这次被处罚的社团有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其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民间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1998年国务院制定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方针,民政部对民间组织加大了监察力度。民政部的官员称,此次对3个违规社团进行行政处罚,是扭转以前“重登记、轻管理”局面的重要步骤之一。民政部今后在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民间组织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希望通过行政处罚,进一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扩大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民间组织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记者王俊秀)(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