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物价公布价格预案 交易会期间不得涨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0: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合肥物价局获悉,为确保省城即将迎来的“两个交易盛会”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从即日起物价部门对外公布有关“物价工作预案”。 据了解,两个交易会分别为11月15日至17日全国农机产品订货交易会、11月22日至24日中国苗木花卉交易大会。预案规定,“两个交易会”期间,一律不审批、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和收费标准,所有价格、收费维持在当前水平上。 同时,重点对停车场收费、公园门票、各类代办服务收费及公路、铁路、航空客运、货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价格等加强监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 另外,全面启动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开展价格日报、周公布工作,对粮、油、肉、菜、蛋等29个主要副食品价格,实行每天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应对措施。 “两会”期间,所有商业、服务娱乐业、餐饮和车站等,必须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凡趁机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和宰客等,一经查实,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曝光。(吴正龙 孙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