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乡女救活国企可敬 原厂头头单方毁约该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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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0: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11月12日电(记者杜继昌)合同是约束和保护当事双方权益的法律行为,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但是,天津市特种水泥厂(简称特水厂)厂长吴依诊等人无视合同法,在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时,非法侵占租赁者果继芹的合法经营权,并将其赶出厂外,抢占企业财产约一年之久,使租赁者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经济损失惨重。最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都做出终审判决:撤消蓟县法院解除双方合同的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被告返还原告果继芹经营期间投入的财产和返还侵权期间原告果继芹支付的费用31186. 天津市特水厂是一家国有企业,位于蓟县。过去由于厂领导班子涣散,管理混乱,造成企业严重亏损,外债累累,1996年停产,全厂数百名工人下岗失业。 1998年,河北省唐山市中年妇女果继芹看到特水厂打出对外租赁的广告后不久,前往蓟县现场考查。当时,厂里一片破败,机器设备损坏丢失严重,院子里长满半人高的杂草。考察中,果继芹了解到该厂许多下岗失业工人生活艰难,曾受过苦的她表示一定要救活这家企业,让工人们重新上岗,有活干,有钱挣,有饭吃。1998年8月18日,果继芹与天津市特水厂签定了租赁5年的经营合同,后又于1999年11月12日双方补签协议将租赁期限变更为5年3个月,由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 果继芹租赁后,一心扑在企业经营上,把前几年在唐山经营水果百货时挣的全部积蓄都用在工厂重建和恢复生产上,并把家从唐山搬到蓟县厂子里,让丈夫和大学毕业的儿子同她一起经营管理,同时召回160多名原厂下岗失业工人。 为了打开市场,她背起行李,上山下乡;为了调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除按时发放工资外,她还给工人们上养老保险和增添各种福利;为保证产品质量和防止环境污染,她个人投资上百万元对原厂房设备等进行改造。果继芹带领全厂工人经过艰苦努力,克服种种困难,终于救活了特水厂。 据了解,租赁4年多中,果继芹累计纳税280万元,缴厂方租金165万元,发放工人工资434万元,上工人养老保险金42万元,发放工人福利32万元。 正是由于果继芹把特水厂救活了,而且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原来厂里的少数负责人不是协助租赁者把企业搞好,而是犯了红眼病,借果继芹是妇女又是外地人,在当地无权无势,找各种借口,用各种招法,如封厂门,堵马路,抓人打人,寻衅滋事,欲把她从厂里提前轰走。 现任甲方厂长吴依诊等人借果继芹被蓟县公安部门拘留审查期间,于2002年12月23日擅自成立管理组织,单方对企业进行管理,非法侵犯果继芹的合法经营权利,并抢占了果继芹租赁和个人投资的企业财产,把果继芹及其全家赶出了厂门。 面对这种遭遇,果继芹既伤心又气愤。她说:我个人到天津投资救活了国有企业,还安置了100多名下岗失业工人,上缴几百万元的税金和租金,反倒成了罪人。 于是,她拿起法律武器,把现任甲方厂长吴依诊等人告上了法庭。经过法院的多次审理,终于使这起非法侵权案得到公正判决。(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