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来身份证办出“邮政储蓄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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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2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磊)7日,本版报道了《本市首次抓获“偷车牌损贼”》后,很多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在实行储蓄实名制的今天,这个“偷车牌损贼”如何办出账号的? 据犯罪嫌疑人赵怀东交代:6月13日夜,他在南岗区三姓街一户人家盗窃时,将主人马某某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等偷走。随后,他用马某某的身份证在阿城邮局开户并办理了账号为“602612007200090159”的“中国人民邮政储蓄卡”。 据记者了解,从2000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就已规定,市民在储蓄及开设账户时,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而赵怀东却能使用偷来的身份证在邮局开设的账号,实在令人惊诧。为了解实情,记者来到我市几家邮局了解情况。 据中央大街邮政支局人员介绍:该局规定,“中国人民邮政储蓄卡”要求必须本人办理,在为他人进行储蓄开户时,市民也需持本人身份证。道里邮局和南岗邮政营业厅人员对此回答也大体相同。随后记者来到市邮政局了解情况。 得知记者来意,市邮政局经营服务部副主任薛彦春在与市邮政储汇局人员核对后表示:账号为“602612007200090159”的“中国人民邮政储蓄卡”确有此卡,是在阿城邮局办理的。办理该卡时,犯罪嫌疑人赵怀东的确是用市民马某某名字办理的。 据薛称,按规定市民在开理“邮政储蓄卡”时,必须是本人亲自办理,至于赵怀东为何能用“假”身份证办出“邮政储蓄卡”,记者还得向市邮政局下辖的阿城邮局了解。 对此市民议论:储蓄实名制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打击经济犯罪,防止税源流失,增加个人收入透明度。现在满街贴的办假证小广告、聘男女公关小广告,使用的汇款账号大多是用假身份证办理的。正因为有些储蓄部门不负责任,使一些账户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