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井盖大盗”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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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30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11日讯(通讯员 温然 井庆侠 记者 王振国)济南市郊三个农民,盗窃了市区内马路上的13个井盖,被市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赵某某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刑,但其不思悔改,出狱后又开始盗窃马路上的铸铁井盖子。他伙同本案的另两个嫌犯王某A和王某B,于今年2月的一个晚上,由赵某某驾驶自己的农用汽车,拉着二人来到济南南外环马路上,盗走了八个位于快车道上的铸铁井盖。之后,尝到 日前,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对赵某某三人提起了公诉。该案经历下区法院审理后,以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分别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四年,王某A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王某B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赵某某等三人盗窃的13个井盖共价值一千余元。尽管其盗窃数额达不到盗窃罪的追诉标准,但这种情况属破坏交通设施罪,赵某某等三人属危险犯,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