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矇矇兔”商标使用权落户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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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51 光明日报 | |
记者 付小悦 本报北京11月11日电 风靡韩国与东南亚的“矇矇兔”卡通形象所有者韩国CLKO公司今天正式将该形象在鞋帽、服装、文具及玩具等八大类商品在中国内地的商标使用权授予香港越君集团公司。 矇矇兔俗称流氓兔,是韩国金在仁创作的FLASH动画中的核心卡通形象,以其简明的线条、幽默的故事受到广大青少年的喜爱。“矇矇兔”商标为韩国CLKO公司所有。在中国内地小商品批发市场上,各种带有“矇矇兔”卡通图案的商品随处可见,但据CLKO公司称,这些产品大部分都未得到该公司授权许可,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和合法利益。此次“矇矇兔”商标使用权落户香港越君集团公司后,越君集团将采用多种方式与内地企业共同开发这一品牌。据悉,越君集团将在内地开办110家“矇矇兔”综合用品连锁店,并计划在三年内达到1000家。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