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可补报 期限10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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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2:3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卫生局了解到,从11月10日起,全市卫生系统将对所有符合执业医师认定条件但未认定的人员进行重新补报,时间持续10天。 据了解,执业医师认定工作本来在1999年~2002年期间开展,但由于有一些人员因地处偏远、离退休、人事关系变动等原因,在此期间未能及时申请认定执业医师资格。 为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郑州市卫生系统从11月10日起的10天内,对所有符合执业医师认定条件但未认定的人员进行重新补报。凡是1998年6月26日以前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都可直接认定,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可认定执业医师,具有医士任职资格者可认定执业助理医师。补报地点为各辖区卫生局。 (记者 殷淑娟) 线索提供 窦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