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社会性质海鲜霸主犯被判四宗罪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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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3:21 新华网 | |
海鲜霸主犯被判死刑 深圳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陈克庚被判四宗罪 昨日下午,为深圳市民长期关注的“东门海鲜霸”刑事大案终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陈克庚被判四宗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剥夺政 另一名骨干成员黄燕添也被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被告人黄汉秦、王如昌等7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和罚金。被告人陈克庚等4人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4万多元。 去年8月12日深圳检察机关起诉被告人陈克庚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陈泽伟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拐卖妇女罪,王如昌、黄燕添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王如群等人犯故意伤害罪。此后,检察机关又作了补充起诉。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间,被告人陈克庚为了收取深圳市东门、布吉、罗芳3个海鲜批发市场海鲜经营者的所谓“保护费”,勾结他人,以伤害、殴打、恐吓等手段,收取元贝、花甲、河虾等海鲜经营者的巨额“保护费”,并砍死拒不交纳“保护费”的被害人张某。陈克庚是该犯罪组织的发起者、组织者、领导者,王如昌、黄燕添、黄汉秦等人是该犯罪组织的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 陈克庚四宗罪 其一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二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三是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四是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背景新闻 孙老板斗黑记 被砍 前年3月19日,孙老板在深圳做水产生意14天后被砍14刀,被砍断左手小指。 告状 前年7月23日深圳市和罗湖区人大代表接访时,孙老板将反映“海鲜霸”罪行的材料呈交给市人大。 扳倒 前年10月7日,公安部门抓获了以陈克庚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海鲜霸”成员。 受奖 去年1月16日,孙老板被授予“治安勇士”称号,并获1万元现金。 人物档案 孙立贤,籍贯山东烟台,农民出身,改革开放前是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县罗家村的党支部书记,后来开始做些小生意。前年3月份开始到深圳市罗湖区水产批发市场做海鲜生意。 海鲜霸主要暴行 砍死海鲜档老板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上半年,被害人张某在深圳市罗湖区草埔市场经营花甲批发生意期间,因不同意给陈克庚交纳“保护费”,陈克庚多次威胁张某兄弟,但张某兄弟没有顺从。同年7月25日凌晨1时许,陈克庚召集陈泽伟等11人(其中6人在逃)到罗湖区翠竹路某酒楼,称花甲生意只能让七八家经营,其他经营的要“打走”。7月26日凌晨4时许,他们乘坐出租车,从东门市场跟踪经营花甲的商人张某的运货车,到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桥时,将张的车截停,持刀向张某及同行几人乱砍,张被送医院后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强收保护费百万元 2000年9月,陈克庚召集在罗湖区东门市场经营元贝批发的3名商人到罗湖区一间蛇餐厅“开会”。陈克庚威逼3人每人每月向其交纳“保护费”3万元。同年10月,3名批发商收到陈克庚等人要其交纳“保护费”的电话,但3人均表示拒绝,陈克庚即带人持刀到3个批发商处威逼,3人被迫同意。自此直到2001年10月,3人被迫交付了“保护费”100万元。 其他案犯判决情况 黄汉秦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王如昌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卢玉宣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王如群 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刘建深 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李太城 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陈泽伟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来源: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