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产妇大出血死亡 非法接生入狱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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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4:5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非法为产妇接生,结果造成产妇大出血死亡的被告人张桂香,日前被黄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及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3.8万余元。 去年9月27日深夜,从江西来沪经营水产生意的张桂香,接到有人雇请她上门为孕妇彭某接生的电话后,便携带简易工具,前去接生。 次日清晨6时许,彭分娩出一男婴后,却出现了大出血。张桂香见状后为彭注射止血液,但无效果。产妇被送往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死亡。 经司法鉴定,产妇彭某的死亡系张桂香错误使用缩宫素及腹部加压导致子宫颈、子宫体不完全破裂及会阴严重撕裂伤,造成产后大出血所致。事后查明,张桂香原是乡村医生,6年前取得过《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但后未参加审核换证。 法院认为,张在未取得在沪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牟利非法接生,造成产妇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非法行医罪的主客观要件。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顾建国管联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