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管法官 婚丧嫁娶买房买车需作书面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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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7: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2日电据深圳商报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警业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做出新规定:法院干警个人生活中的婚丧嫁娶、出国旅游、购房买车等重大事项必须在十日内向所属部门领导书面报告,干警在8小时之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部门领导将被追究失职、失察责任。 该规定根据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要求,在不干涉正当人际交往和业余生活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规定,干警在业外活动中违法违纪,或严重行为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领导将被追究失职失察的责任。并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记者胡名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