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违规罚款超二百者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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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20:4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靳曼)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新城区出台了《对城管监察人员不正之风行为实行责任追究是实施细则》。《细则》规定,监察员违反规定处罚,金额超过200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上岗资格1年。 据了解,《细则》中所指的不正之风是指城管监察人员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其他违纪行为。《细则》中规定,协管员违反规定实施处罚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通报 同时,《细则》非常重视媒体的监督作用,规定:监察人员因发生不正之风行为,被媒体曝光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监察分队长必须作出书面检查。一季度之内被曝光两次的,对分队长通报批评;全年被曝光3次以上者,免除分队长或城管科长职务。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城区接到的群众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中,有70%属城管监察人员不正之风行为引起的,规范城管人员执法行为已刻不容缓。不知太华路街道办事容人员的违法罚款行为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拭目以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