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持证怀孕”一女士被乱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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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20:4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琳)日前,家住太华路的郭女士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头胎的登记手续,工作人员让交30元工本费,并说必须“持证怀孕”,郭女士违反规定,要罚款100元。 对此,29岁的郭女士觉得无法理解。她说,自己是6月底怀孕的,后来做了一次手术,迟迟不能决定是否要小孩,因此手续办得晚了,社区计生办竟要罚款“处理”,和她情况相同的一个朋友在西郊办手续才花了5元钱的工本费。郭女士不明白,为什么同在西安市,差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计生委了解到,怀孕后办“准生证”要罚款的做法几年前都已禁止,而且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西安市辖区内所有区县都已经废止“一孩生育证”和一孩生育审批手续,凡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西安公民均可自主安排头胎的生育时间。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持优生优育培训证进行登记,单位、社区或村(居)委会认定确属一胎生育后发放《生殖健康服务册》,只能收取5元钱的工本费。西安市计生委提醒市民,如果今后遇到乱收费、乱罚款事件,可拨打029-7892348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