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吃饭丢车该谁来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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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3:1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在酒店吃饭丢了车的个体老板张龙伟,这几天忙着找酒店老板索赔,但毫无结果。昨天,张向本报投诉,认为有关部门应填补这个管理空白。 张介绍,10月6日中午,他们一行到渝北区龙溪镇花园村菜根香酒店为朋友过生日,在菜根香门童的指挥下,张将今年2月才买的摩托车停靠在酒店前的车位上。黄昏时分,张与朋友一行餐毕,发现车辆丢失。张立即向警方报案。 事后,张找酒店索赔。菜根香老板认为,张在酒店停车位停车,酒店没收费,属无偿服务。他表示,张如果以法律形式索赔,他尊重法律裁定。最终,索赔无果。 几天来,张放下生意,为丢车的事奔波,他认为:他到酒店消费,就与之形成了一种消费合同,车丢了,酒店理应赔偿。 据记者调查,像张先生这样在餐馆、酒店消费丢车的现象,在南滨路、南方花园等处时有发生,并遭遇了同样的维权尴尬。 东方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认为,此类案例在事实认定上,由于保管关系不明确,导致责任不明确;法律上对酒店是否具有看管义务也无明确规定,打官司难度较大。 市消委会副秘书长罗霞认为:酒店应该本着从完善配套服务方面考虑,要么专人看守,要么设置“此处停车不安全”等警示牌,让消费者明白。“如果酒店没这样做,就不应持与我无关的态度。”罗期盼:“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这方面的管理制度。”(向军)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