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一税务蠹虫被判刑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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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3:3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刘雅静 通讯员李建军)近日,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数额巨大的税务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案件中,罪犯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史某是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地税局征收计会股副股长,国家公务员。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种手段非法占有公款402500.96元,挪用公款1043285.76元。其中,1 下花园区法院认为,史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税款和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应予严惩。但鉴于其在问题被发现后能主动交待有关犯罪事实,并退还和被追缴赃款、赃物价值四十余万元,故依法酌情从轻遂判处史某犯有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继续追缴余款。而史某则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