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民将纳入失业统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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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4:46 大众日报 | |
本报广州11月12日讯 从明年开始,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广州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均可在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视作失业登记。 11月11日,广州市在增城召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现场会,提出要通过培训、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等措施,力促全市50万富余劳动力就业。 昨天的现场会印发的《广州市城乡统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失业登记后,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与城镇劳动力同等的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减免费职业培训等各项就业服务。该意见实施后,广州农民进行失业登记后接受培训,政府将资助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40%的费用。 征求意见稿提出,每个乡镇都要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广州市街镇都要开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并逐步实现镇与乡、村网络互联,共享用工信息,让农村富余劳动力“足不出村”、“足不出镇”就可查询广州劳动力市场的招工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现转移就业的,参照城镇职工同等标准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即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纳,凡缴费满一年的,失业后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其它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险种广州转移就业农民也同等享受。 毕式明 郑勇 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