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新华大厦受阻八年终复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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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4:5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咸阳讯 (记者凌寒海子)11月10日,咸阳市中院的一纸判决书使受阻8年的重点工程新华大厦终于拨开了重重阻碍,得以复工。 新华大厦坐落在咸阳市中心广场西侧,地下1层地上20层,总投资6128万元。是咸阳市1997年度14大重点建设项目。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10月,咸阳市房产建设开发总公司第二分公司与咸阳市新华书店签订了新华大厦联建合同。1996年12月开工,后因涉及人防通道 如此形象性重点工程一拖再拖不能竣工,2002年7月,第二分公司将大众咸阳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联建关系,同时申请法院先于执行,由第二分公司独立进行项目建设。咸阳中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由第二分公司筹资组织恢复施工,大众咸阳公司停止销售。为此大众咸阳公司还雇人到处散发传单,直接影响工程施工。本报于去年12月24日作了报道。 2003年11月10日,咸阳中院判决,第二分公司与大众咸阳公司签订的大厦联建合同无效;新华大厦归第二分公司及新华书店所有;大众咸阳公司付对方售房款663万余元;第二分公司及新华书店付大众咸阳公司9层及以下工程款1297万余元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