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区法院办理破产案件措施得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5:3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信阳市河区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严把立案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清算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保证了破产财产的保值变现,取得了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人和政府“三满意”的良好效果。 该院对立案破产的企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资产流失。对抵押的资产,依法审查确认抵押效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债权人会议制度,确保债权人会议发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