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药检所获批国家口岸药检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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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7:30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胡蔓、通讯员陈南溪报道:经国务院批准,武汉市药品检验所被确认为国家药品进口口岸药检所,其主要职能是对从武汉口岸进口的药品进行通关检验。在我国,目前共确立了16家此类机构。 据悉,1984年,武汉药检所首次被国家授权为口岸药检所。日前,国家又对这类机构重新进行审定,武汉药检所再次名列其中,并成为中部地区唯一一个口岸药检所,其业务范 市药检所所长林幸华说,口岸药检所的确认对该市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来此拓展市场的跨国医药集团的药品可以直接在武汉报关、检验,无需将药品发至外地口岸药检所检验后再运往武汉,这对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作效率有重要意义。此外,跨国医药集团公司在向中国及内地转移其生产基地的过程中,也可获得市口岸药检所的技术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