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滥砍伐林木案频发涉案人员大多是法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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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8:40 海南日报 | |
作者:黄晓华冯君史来源:海南日报本报屯城11月11日电(实习记者黄晓华特约记者冯君史)11月9日,屯昌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在一次突击抓捕行动中将滥伐松树的屯城镇肖某抓获归案,肖某因不懂相关法律规定,私自砍伐了购买的林木。据了解,在该县查处的滥伐林木案件中,许多当事人都不了解相应的法律规定。 去年9月,肖某伙同谢某(已服刑)滥伐屯城镇大长坡村的加勒比松151株,立木蓄积 据屯昌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局长林川介绍,今年该县每月都有近10宗滥伐林木案发生,其中有2至3宗已构成了刑事犯罪,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滥伐现象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不少人以为自己种的林木或购买来的树木,可以自由砍伐,从而触犯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条例,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发放的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私自采伐者将被处以林业行政处罚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法律人士提醒人们:采伐树木前务必按规定先提出申请,不要铤而走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