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示范校确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1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孙健记者季佳莹)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55中学等9所学校被定为我市首批法治化管理示范校,其经验将在全市中小学推广。 我市制定的创建法治化管理示范学校标准规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学法不少于30学时,教师普法参学率达到95%,考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小学思想品德课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初、高中开设法制课;学校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责任事故,在校学生犯罪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