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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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41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解建国实习生王祝炫)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获悉,本市已决定从今年冬季征兵开始,提高城镇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从每户年2000元提高到每户年2400元,实际增加400元。凡户籍在本市城镇的在校大学生今冬入伍,家属也将享受到这一新提高的优待金。2003年前入伍的城镇义务兵家属,仍按每户年2000元的标准执行。凡是城镇义务兵其家属必须在满一年以后才可以到各区、县民政局领取这一优待金(即今冬入伍的城镇义务兵到明年满一年时才能领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