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检察院推出16条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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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0:1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通讯员许永俊)取证前先问证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方便、对身患重症的申诉人申诉案件优先办理等等。海淀检察院昨天正式向社会推出了16条维护诉讼参与人权益的新措施。 据海淀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各项合法权益。但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部分干警向当事人告知权利的内容过于简单,忽视当事人是否 16条维权措施包括保障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的3条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7条措施和其他6条措施。如检察官“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取证前需要征求证人对取证时间和地点的意见,尽量不影响证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案件提起公诉之日起三日内通知辩护人,以利于辩护人及时与法院联系。”“在暂看室加装电视播放装置,播放法制教育专题节目。”该院还将开通案件查询系统,辩护人可通过在海淀检察院设置的触摸屏查询诉讼进程。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时,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身患重症申诉人申诉的案件、因失业和生活急需等问题的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等申诉案件,优先予以办理。检察长接待日也由原来的每月两次增加到三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