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嫂因钱起争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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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0:47 锦州日报 | |
阿冰与嫂子晓华原本处得不错,早在其哥单位集资建房时,阿冰就拿出5000元钱给哥嫂,以解燃眉之急。后来,阿冰母亲患病住院,每个子女出了2000元钱。由于晓华交房款欠下了很多外债,这2000元钱又是阿冰给垫上的。再后来,晓华的女儿上学交费,阿冰又拿出500元钱。应当说阿冰的所作所为,晓华心里是感激的,但这种融洽的关系并没有持续多久。在晓华与丈夫离婚后不久,阿冰就将嫂子告上法庭,理由是晓华与其哥共欠其7500元钱,请求法院判令晓华给付其应承担的一半,即3750元。 判决:法庭经审理后认为,阿冰为其侄女支付的学费500元应视为赠与。关于2000元为其母亲治病一节,是儿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不能认定为债务。关于5000元一节,晓华不认借款,阿冰又提供不出足够的证据加以证实,此节不予认定。故依法判决驳回阿冰的诉讼请求。(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