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争钱掀波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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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0:47 锦州日报 | |
王老太之子文强与张某婚后不久,文强即患上白血病住院治疗。文强所在单位除借款给其治病外,还发动全体职工为文强捐款近两万元。这笔钱由工会以文强的名义存入银行,但王老太用钱时可以随时支取。本是救命钱,没想到日后婆媳却因此而掀起诉讼波澜。 文强患病后,虽多方求医,但一年后其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文强病情恶化时,其弟将捐款取走交给母亲,其中大部分钱款用于支付文强自费药款及办理丧事。但张某知 判决:法庭经审理后认为,文强所在单位捐款属文强的专用款,归其个人所有。文强病逝后,其生前所得余款,系文强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按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故依法判决王老太分得遗产2000元,张某分得遗产1000元。(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