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法院选聘陪审员 可和法官享同等权利义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3: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1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选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 报道说,符合条件的普通市民被选上后,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将和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听审、认证和发问,还可以就认定的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发表意见,如果发现案件存在错误,人民陪审员可以建议法院院长再审。(记者尹挺)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