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没收物须公开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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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市民对处理没收物品有意见,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本报讯记者尹安学、通讯员骆和锦报道:昨天获悉,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今后广州市各城管大队必须建立和健全没收物品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广州市行政执法没收物品处理试行办法》,对于那些有价值的物品,必须由财政部门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城管行政执法没收物品将纳入更加规范化的体制下管理。 近年来,执法部门罚没的物品怎样处置引起社会关注。根据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下发的通知,对于当事人遗弃的物品,应在值勤日志中记录清楚。对于易腐烂物品、鲜活品的处理,应该填写销毁审批表,经大队或中队领导审批后,由两人以上到指定地点销毁。对于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或结案决定返还后当事人逾期未领取,应予公告,公告60日后仍没有领取的,其物品可视作无主物品处理。经确认后能够拍卖的没收物品,必须由财政部门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 有关方面表示,如果市民对于城管处理没收物品有意见,可以向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或市城管支队投诉。(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