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兄妹恋爱结婚 做了近30年“夫妻”婚姻仍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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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6:28 新华网 | |
一女士到法院坚持要打离婚官司,昨天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离婚诉讼请求。 现年52岁的刘女士与同龄李先生是姨兄妹关系,1968年经双方家长介绍确立了两人的恋爱关系,之后于1977年1月登记结婚。 今年2月5日,李某与另一异性在一家宾馆开房间时,被跟踪的妻子发现并当场拍摄了照片,缠打中,原告的脚被扭伤今年5月4日原告诉至法院,以夫妻感情被裂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实发现原系姨表兄妹,双方同源于外祖父母,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时间虽过去近30年,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婚姻应仍属无效,故收缴了结婚证。(文/李自庆)(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