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铜梁县西河镇三善村400余村民,因一纸未经村民讨论同意的《征地协议书》失去了160余亩耕地,据说征地是要在当地办一家焦化厂。昨日,当地镇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划定红线,而这一切都没有取得国土部门的批准。村民代表糊里糊涂签了字10月16日,铜梁县西河镇政府与该镇三善村一社和四社分别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协议征用一社集体土地100亩、四社集体土地30亩用于发展工业经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实际征用面积每亩8000元计算。补偿费给付前,由政府每年每亩付给村民300斤谷子的价款。而村民被征用土地 应缴的农业税由镇政府代缴。参加签订协议的一社村民代表严富华谈了当天签订协议的经过。10月16日下午,村会计通知他到村委会开会,他连什么事都不知道。来到村委会,有十来个人在那里,只有他和张甲友是社员代表。镇里的陈副镇长对他们简短地说要征用村里的地办厂,并拿出事先打印好的《征地协议书》要他们签字,他们也就糊里糊涂地签了。除了这130余亩地,另外还有7社及其他社的30多亩地没有经过签订协议就被征用了。“村民们已被镇上以往引进的企业搞怕了。”四社的杨德忠说,前些年办的碳素厂,污染相当严重。现在又要办焦化厂,而这里是基本农田保护区,没有排污条件,花庭水库和伍加水库是西河镇和永嘉镇的农业耕地水源,与厂址仅隔一条公路,势必会受到污染。征用耕地国土部门不知情对于村民反映的问题,西河镇谭镇长介绍说,镇里确实对三善村160余亩土地进行了征用,而且是按有关政策先与村里签订了协议的。他承认土地征用没有报县上有关部门审批。据铜梁县国土局规划用地科曾令康科长介绍,西河镇征用的土地超过了100亩,应由县级国土部门报市级国土部门审批,而他们根本没有接到西河镇的征地申请。重庆市国土局法规处有关工作人员明确指出,对于耕地的征用,必须由市级国土部门上报国务院审批。未经审批的用地属于非法用地,一经查明将作严肃处理。(记者李璐 罗剑雄)(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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