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9:22 | 本报讯长沙县春华镇村民王向红在工地上捡了一个编织袋,被人当作贼打了一顿,还罚跪10余分钟,他受到如此屈辱却没有报警求助,竟将一无辜者的汽车烧毁。昨日,王向红被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6岁的王向红是春华镇新塘村村民,经常出外捡点废品。今年7月22日上午,他来到黄花国际机场高架桥施工工地,捡了一个编织袋,里面有钢管、卡子、螺丝等物。工地值勤人员发现后赶来拦住他,要求留下编织袋和袋内的物品,王向红不肯,双方发生争吵。随后,对方又来了五六名男子,把他当做贼拖着一顿暴打,还逼他下跪长达10多分钟。遭受如此屈辱,王向红不知道去报警,心存怨恨,决意报复。王误以为工地值勤人员是黄花机场的工作人员,把泄愤的矛头直指黄花机场。7月26日凌晨3时,他骑着自行车来到黄花镇谷塘加油站购买了5公升汽油,随即直奔机场办公大楼。王向红偷偷溜进大楼前坪,见坪中并排停放了4辆汽车,于是将汽油浇在其中一辆丰田佳美汽车的引擎盖上,引燃后匆匆逃离现场。黄花机场消防队及时赶到现场将火扑灭,但丰田佳美汽车已严重损毁。当日上午9时许,因怕事情闹大,王向红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周喜丰 邓理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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