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干瘪水稻 哪里去讨公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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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00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而今秋有些农民的脸上却布满愁云。开春时播撒下了希望的种子,秋天收获的却是失望。望着地里干瘪的稻子,泪水直往肚里咽。 农民伤心落泪 与沿途所见热火朝天的收获景象不同,投诉的几户村民的稻田里显得有些冷清,水稻仍然在大田里原封未动。 “看看我这稻子,人家怎么种,我也怎么种,可咋就差这么多呀?”说起稻田,村民王秀满禁不住流下眼泪。与旁边一块田里金灿灿的稻子比起来,她家地里的稻子显得有些灰白,而且稻穗也小得多,放在手里掂一掂,轻飘飘的。“人家一大穗能有一百三四十颗稻粒,小穗也有一百粒左右,可咱家的大穗好的也就一百粒,还有不少是瘪粒,就算打下来也是半粒米。” 据介绍,减产的四户农民所用的稻种均是今年开春时从宁远种子化肥农药商店所购的294-4系,按照正常的程序培育并种植,却出现了上述情况,不要说同别人家地里的稻子比,就连同一块田里,王秀满自己用别的稻种补种的稻子长势也远远好于该稻种所种的水稻。 按照今年的收成,就算每亩地能收350公斤,也一定是赔钱了。提起这些事,王秀满又不禁伤心地抽泣起来。对于她来说,家里种的这七亩水稻是她和老伴的命根子,可今年的水稻不仅减产,而且净是瘪粒,一年的辛苦投入竟换得如此结果,王秀满怎么也无法接受。 据几户农民介绍,他们为此先后几次找到宁远种子化肥农药商店,该店店主也来到田里看过,同意赔偿他们种子钱。但农民认为自己的前期投入远远超过赔偿的金额,故双方未达成协议。现在四户农民左思右想也不知怎么办好,眼看割稻子的季节就要过去了,他们却还未开镰。同这四户农民遭遇同等命运的还有海城市温香镇几个村的村民,他们从镇农科站购得种子,按常规种植,秋收时却发现稻子出现穗小、粒少、瘪粒现象,造成近千亩良田减产,几百户农民一年的心血付之东流。 经销商良莠不齐 几经周折,记者来到几户农民购稻种的宁远种子化肥农药商店,店面不大,地上、柜台都摆放着一袋袋种子和农药,整个店里只有一位姓王的男青年在卖货。“你家老板呢?”“出门了,没在家。”“那你知道接官几户农民用了你家的稻种,水稻减产的事么?”他点点头。“种子是从哪进的呀?”“沈阳农大种子有限公司。”“今年进多少?”“4000公斤,卖了1000公斤后,剩下的都退回去了。”“为啥退回去呀?”“觉得这种子有点问题……” 据了解,在海城地区,这样的种子经销商店共有300多家。 根据2000年颁布的《种子法》,经营经济作物和水稻类种子市场准入的门槛较低,只要到各地种子站备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销售已包装种子。 农民在购买种子时,常常会寄希望于销售人员的“专业解说”。可在这些种子经销店里,经营种子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一些地方,根本就没有能够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也就更无法向农民提供关于所购种子的相关知识,不少农民只能凭经验、按惯例去购买。 艰难的维权之路 种子一旦种到地里出现问题后,该由谁赔偿呢?海城市种子管理站的答复是:根据《种子法》规定,经专业部门确定,因种子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按照当年当地平均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农民的水稻经检验确认减产系稻种所致,那么农民的损失将获赔偿。 种子的检验因此成了问题的关键。然而,目前大多数基层种子站设备有限,对有问题的农作物检验只能凭经验用肉眼鉴定,在病理测试方面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农民必须请一些科研院所的教授检验种子,但这些教授出具的检验报告又常常没有明确的责任分析和结论。事实上,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专门机构负责种子检验和责任判定工作,更没有一条法规详尽规定检验程序和方法,这使农民在维权之路上常常孤立无援。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减产是种子造成的,获赔希望非常渺茫。 见习记者杨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