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呀何其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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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02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李治有)孩子走失后,当家长的都会很着急。可本报前天《两流浪少年状告父亲》报道中的汪龙龙和郭亮亮的父母在接到市救助管理站的通知后,一直未露面。据流浪少年儿童保护中心的降继忠主任介绍,就在龙龙和亮亮来中心的11月10日,中心就已经与两少年的亲属通了电话。 按照两位流浪少年提供的电话号码,救助站先后与其亲属通了电话。龙龙父亲的手机 在始终与亮亮的父亲联系不上之后,救助站工作人员打通了亮亮母亲家的电话。亮亮的母亲在电话里很动情地说,她很想亮亮。现在的丈夫很通情达理,也多次表示愿意接受亮亮来到这个新家。唯一担心的是怕亮亮的爸爸来闹事。她说,现在没办法接亮亮回到身边。 市妇联权益部的负责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孩子抚养权是受法律保护的。龙龙和亮亮要求讨回母亲的抚养权,说明孩子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责任,任何一方不承担孩子的抚养权都是违法的。这需要先经过民事调解,民事调解不成,要经过法院改变抚养关系。当家长的要善于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用适合孩子成长的方式做好监护、教育和管理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母亲或父亲的抚养权,但不能因孩子个性强,动不动就打骂孩子,更不能撵出家门弃之不管。这两个孩子命运会怎么样,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