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市抢条金项链法院判罚五千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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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00 哈尔滨日报 | |
49岁的王某家住道里区共乐西头道街,是我市某出租公司的驾驶员。今年7月29日7时许,王某经过道里区松林街早市,见逛早市的一女士脖子上戴着一条又粗又长的金项链,便起了邪念。他凑到该女士身边,趁她不注意伸出手一把将她脖子上的金项链拽断抢走。该女士急忙追赶,边跑边大声呼救。市民听到喊声后也帮助该女士一同追赶,终于将王某抓住扭送到公安机关。日前,道里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一审判处王某罚金人民币5900元。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