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凭啥扣住这5000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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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54 温州都市报 | |
通讯员王爱川本报记者汪麟康 本报讯鹿城区临江镇巽岙村农民陈某为讨回建房押金款,将巽岙村委会告上法庭。鹿城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全额返还原告建房押金款,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承担此案受理费和诉讼费。 原告陈某诉称,1995年5月,因金温铁路建设需要,巽岙村部分村民的承包田被征用。经临江镇政府安排,每一征地户享受巽岙新村宅基地一间,原告系第一批安排对象。同年10月23日,原告按规定向当时的“金温铁路瓯海段建设指挥部临江分指挥部”交纳建房押金人民币5000元。1996年12月19日,“金温铁路瓯海段建设指挥部临江分指挥部”退还包括原告在内的17个建房户建房押金85000元(每户5000元),该款转入被告账户,被告账务也如数收讫入账。被告于同年12月底向其他16个建房户清退了建房押金,惟独扣住原告的建房押金。几年来,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未果,于今年7月4日向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鹿城区临江镇巽岙村委会称,这是上届村委会遗留的问题,新一届村委会对此不是十分清楚。法院认为,原“金温铁路瓯海段建设指挥部临江分指挥部”将包括原告在内的17个建房户建房押金转入被告账户,并由被告入账后,被告即事实上接受委托,应及时办理返还退款手续。 | |